一、項目相關情況
1、項目名稱:蚌埠市交通建設工程檢測中心有限責任公司新址空調采購及安裝項目
2、采購項目用途、數量、簡要技術要求:詳見采購需求
3、合同履行日期:具體以合同簽訂為準
4、招標(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5、采購預算:25萬元
6、采購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2日
7、開標日期: 2024年01月22日 10時00分
8、評審委員會名單:周東林(組長)、楊柏、賈旭(采購人代表)
9、招標單位名稱:蚌埠市交通建設工程檢測中心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蚌埠市蚌山區迎賓大道東側交警支隊二大隊四中隊南側50米(仁和道班院內)
招標單位聯系人:賈主任 聯系電話:16605529266
10、招標代理機構名稱:安徽水源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蚌埠市龍子湖區解放二路與圈堤路交叉口南80米
項目負責人:龔工,聯系電話:17764383699
11、公告期限:2024年01月23日至2024年01月24日
12、中標人:
名稱:南京順福冷暖設備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雨花臺區雨花街道雙龍嘉園石華街18號-173,中標(成交)金額:226157.00元。
若投標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本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按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的《質疑函范本》格式,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采購人或其委托的招標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異議),質疑材料遞交地址:蚌埠市龍子湖區解放二路與圈堤路交叉口南80米(安徽水源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標單位(供應商)在遞交質疑函紙質版的同時,必須將與紙質版質疑函一致的電子版(為word或wps,可編輯模式)發送至1507741040@qq.com郵箱。 若投標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蚌埠市交通建設工程檢測中心有限責任公司提出投訴。
二、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公告單位:蚌埠市交通建設工程檢測中心有限責任公司、安徽水源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3日